國家安全化療副作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26日發佈了《國務院安委會關於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的通報》。通報指出,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目前,已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玩忽職守罪的15人移交司法機關。
  此外,48人受到黨紀msata、政紀處分,其中,政府公職人員24人,包括山東省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相關責任人,青島市人民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管道保護、市政規劃、城市建設、安全監管等部門相關責任人;企業人員24人,涉及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
  2013年11月22日10時25分,位於山東省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銀行利率的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儲運分公司東黃輸油管道泄漏原油進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閉空間的暗渠內油氣積聚遇火花發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172萬元。
  國務院安委會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中央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吳哥窟嚴密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原標題:青島中石化爆炸事故15人移房屋貸款交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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