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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華時報訊 (記者張淑玲)自稱認識城管,可以幫小販們提供查抄信息解決麻煩,魏某向一些小攤販強行收取保護費。昨日上午,魏某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據朝陽區檢察院指控,魏某伙同他人,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間,在朝陽區小營北路一紅綠燈路口,對在該處擺攤的6名小販強行收取保護費4.8萬餘元。因有小販報警,魏某被查獲歸案。魏某曾因犯盜竊罪在199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據在該地擺攤的一外地小販反映,魏某自稱是城管臨時工,可告知攤販城管查抄信息,並幫忙“鏟事兒”。在該十字路口,還有不少外地來京人員經營烤麵筋、臭豆腐、麻辣燙等小吃,魏某每月會向他們收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保護費。
  該案未當庭宣判。
(原標題:冒牌城管臨時工強收保護費)
(編輯: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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